莫斯简报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莫斯简报软件及服务!

为使用莫斯简报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及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莫斯简报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授权、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

当您按照莫斯简报注册页面提示,阅读本协议及《隐私政策》,并点击确认"同意",即表示您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内容并自愿接受、遵守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全部条款。

重要提示:

如果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请您在监护人陪同下共同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确认同意本协议后,注册使用本软件及服务。

一、定义

1.1 用户:指通过莫斯简报的网站、移动客户端及PC端应用软件以及其他方式下载、注册、登录、使用莫斯简报软件及服务的用户,本协议中用户简称"您"。

1.2 上海明焦科技有限公司:指莫斯简报的发行方及运营方,本协议中简称为"本公司"。

1.3 莫斯简报软件:莫斯简报是一款专为航运、物流现场交接节点设计的工作协同工具软件。

二、协议主体

本协议的主体为通过莫斯简报的网站、移动客户端及PC端应用软件以及其他方式使用莫斯简报软件及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您")及本软件的发行方及运营方上海明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三、账号注册与管理

3.1 账号注册

当您按照莫斯简报注册页面提示,阅读本协议及《隐私政策》,并点击确认"同意",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获得莫斯简报账号并成为莫斯简报用户。

您注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信息,当您的个人信息有变化时,请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或更新不及时而引发的相关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所注册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信息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冒充他人,不得未经许可为他人注册,不得使用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用户名(包括但不限于涉嫌商标权、名誉权侵权等),否则本公司有权不予注册或停止服务、注销登记、收回账号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2 账号安全

莫斯简报账号包括账号和密码,您注册成功后,本公司将根据您的身份要素识别您的身份。"身份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账户名称、密码、短信校验码、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及人脸信息等。

您可使用设置的账号名称(包括用户名、手机号码、邮箱)和密码登录,在账号使用过程中,为保障您的账号安全,基于不同的终端及您的使用习惯,我们可能会采取不同的验证措施识别您的身份,例如您的账户在新设备首次登录的,我们可能通过密码加短信校验码的方式确认您的身份。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验证码、服务使用信息验证等。

3.3 账号所有权

本软件注册账号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注册完成后,您仅获得账号使用权。因账号关联个人使用信息,非经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经本公司明确同意,您不得将您的账号使用权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均由您承担。

3.4 账号找回

因您个人原因导致账号遗失的,请按照账号找回方式提供相应信息,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若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规定,本公司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找回服务。

3.5 账号回收

为防止资源占用,如您注册本软件账号后连续超过12个月未登录,本公司有权回收该账号。

3.6 账号注销

如您注销账号,本公司有权自行立即删除该账号的全部相关内容及信息。

四、软件的获取、安装与卸载

4.1 软件的获取

4.2 安装与卸载

五、软件更新

5.1 为了增进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本公司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5.2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并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本公司有权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本软件为您默认开启自动升级功能。

5.3 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本公司不保证旧版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服务仍能正常提供,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六、服务内容

6.1 服务内容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内容是指莫斯简报向用户提供的,方便用户通过不同终端设备开展航运、物流现场货物交接工作及现场监控的报告工具。

6.2 服务的许可范围

6.3 服务使用须知

6.4 数据存储

本公司会尽力保障您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但是,本公司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七、使用规则

您在使用莫斯简报及/或相关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承诺并保证不会利用莫斯简报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

7.1 内容规范

您不得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7.2 内容权利

如您使用莫斯简报及服务上传、发表或发布观点、文字、信息、图片、数据等信息内容,您必须保证,您有权上传上述信息,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违法行为。

7.3 禁止行为

您使用莫斯简报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除非法律法规允许或者本公司书面同意:

7.4 行为责任

您充分理解并承诺,您对使用莫斯简报账号及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您通过莫斯简报账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及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负责。

八、免责声明

8.1 服务中断免责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公司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8.2 信息安全风险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鉴于互联网环境的特殊性,您在使用莫斯简报及服务过程中分享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可能会被他人复制、转载或做其他非法用途,您已充分意识到该类风险的存在,并确认此等风险完全由您自行承担。

8.3 内容发布风险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莫斯简报及服务过程中发布的任何内容,所产生的任何后果,全部由您承担。

8.4 服务变更权利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软件整体运营情况、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服务或全部服务。

8.5 数据删除

当您停止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本公司将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删除后,本公司没有任何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6 技术限制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但本公司不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没有瑕疵,本公司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可能导致的服务的中断、数据的丢失以及其他风险,所以您同意,如果本公司提供服务存在的瑕疵是当时的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本公司不对您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责任。

九、知识产权

9.1 本公司是莫斯简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莫斯简报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本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9.2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第三方技术或服务

10.1 本软件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包括本软件可能使用的开源代码和公共领域代码等),这种使用已经获得合法授权。

10.2 本软件如果使用了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对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可能会通过本协议附件、在本软件安装包特定文件夹中打包等形式进行展示。前述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您应当遵守。

10.3 如因本软件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应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不对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提供客服支持,若您需要获取支持,请与第三方联系。

十一、协议的终止

11.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您无法继续使用莫斯简报及服务或本公司无法提供服务,双方任何一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本协议。

11.2 因您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

11.3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十二、协议的变更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及随着本公司业务的发展,我们可能会修改本协议及《隐私政策》,修改的相关内容及新版本的协议及政策本公司将通过莫斯简报官方网站(链接:www.mars-report.com)公告的形式通知您(公告持续7天),经公告完毕后新版本协议及政策生效,取代原协议及政策。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及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或进行任何网站活动,即表示您已完全接受新的协议及政策。

十三、通知送达

关于与本协议相关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公告等,本公司可能会通过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发送,一经发送或公告即为送达,对您产生约束力,若您不接受,请您书面告知,否则视为您已同意并接受。

十四、协议的效力

14.1 本协议自您注册账号点击确认"同意"之时,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14.2 《莫斯简报隐私政策》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相关规则、公告、提示、通知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3 本协议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现在无效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条款的无效内容不影响本协议或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十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5.1 本协议及《隐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5.2 因本协议及《隐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引起的一切争议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三十天内协商不成,争议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